卫生职称晋升新政策:变革与机遇

2024-11-06 16:21:42

一、政策背景与趋势

(一)改革之必然

在过去的卫生职称评价体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原有职称评价指标笼统,缺乏细化的标准。例如,在一些地区,职称评定往往只看重论文数量、学历等单一指标,而忽视了医务人员的实际临床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后,出现了评价标准不科学、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不足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职称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因此,改革现有职称评价体系成为必然。

(二)政策新方向

为了解决现有职称评价体系的问题,国家和各地纷纷出台政策,调整卫生职称晋升政策。破除 “四唯” 倾向成为政策的新方向。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而是更加注重医德医风、临床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例如,江西省提出破除 “四唯” 倾向,不把论文、课题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河北省也明确指出,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 “帽子” 倾向。同时,各地还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外,一些地区还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重点考核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和服务基层的贡献。这些政策调整,旨在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回归本职、深耕专业,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各地政策亮点

(一)北京

1.论文不再是主要指标,建立多元职称评价机制,对基层满年限人员有特殊政策:北京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破除 “唯学历”“唯论文” 掣肘,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涵盖多种形式。同时,对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 30 年且中级职称取得满 10 年,仍在诊疗一线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加大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基层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方面的权重评定高级职称。
2.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职称晋升倾斜政策: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对于表现突出、获得记功以上奖励或相同层次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在职称层级内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职称和岗位等级均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援鄂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一线医务人员可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资格考试。

(二)陕西

1.新增科普文章、专著主编为高级职称申报必要条件:陕西省在 2024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应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业绩突出,新增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 5 篇和完成有 ISBN 号和 CIP 号的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作为正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的申报条件。
2.基层支医条件及评审政策倾斜
:省、市级单位医生晋升主任医师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半年;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 1 年。县(区)级单位医生晋升主任医师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半年;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在现职期内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 1 年。对扎根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乡村医生在乡村工作满 5 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可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评审时个人总分乘 1.1 系数为评审最终得分。

(三)河南

1.调整申报专业,明确工作量要求,强调护理专业申报规范:河南明确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调整申报专业,如医疗类增加眼视光医学专业。同时明确了工作量要求,非急诊科医师轮转急诊科门诊单元可计入工作量,援外、援疆、对口支援期间视同完成援派期间的基本工作量,感染防控科室专职承担感控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可参照公共卫生类别统计。强调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申报高级职称人数应不低于全院护士申报数量的 95%,未按要求完成医疗机构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备案工作的单位不得开展护理专业申报。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倾斜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用人单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加高级职称评聘;享受过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需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四)广西

1.四类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师、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广西援鄂人员、挂牌督战县医护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
2.一线医务人员及援鄂医疗队队员论文要求放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队员申报同系列高一级职称的,对论文及综述不作硬性要求。对申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职称的,也对论文、综述不作要求,如确有论文及综述,也可提供。

(五)浙江

1.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破除 “四唯” 倾向:浙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实行分层管理、分类评价。对省级三甲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重点评价医学科研创新能力;市级医疗机构人员按照临床为主科研为辅进行分类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做科研论文硬性要求,重点评价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实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创新评价机制
: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建立全省卫生人员职称申报代表作案例库,代表作包括多种形式。完善职称评价方式,医、药、护、技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临床研究专业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高级职称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全面开展卫生人才临床能力评价,优化县域医共体职称评聘,完善跨系列晋升机制。

(六)辽宁

1.任职资历时间可 “分段” 计算,降低评级难度:辽宁省在医疗卫生系统副高级、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定条件中,打破高级职称评定仅以岗位任职时间为标准的硬性要求,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任职资历时间可 “分段” 计算,2023 年及以前可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2024 年及以后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间计算,两段时间合并计算为任职资历时间。
2.医疗职称改革进程及各地尝试
:辽宁各地积极探索医疗职称改革,如部分地区实施过渡期政策,因工作岗位调整由其他专业转评卫生技术管理专业,2024 年 - 2028 年可按既往政策参加该专业评审,2029 年以后需按平转条件取得同一级别卫生技术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平转后达到相应的任职资历条件要求后方可申报上一级卫生技术管理专业资格评审。

(七)广东

1.优化基层职称评聘,提高高级职称岗位占比:广东优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级职称岗位占比可达到 15%;对达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等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对基层工作满年限人员可评副高职称
: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 10 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评定基层副高级职称。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 15 年或累计工作满 25 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八)上海

1.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实行职称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上海划分医、药、护、技、研五个专业类别,明确卫生职称类别名称,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2.开展专业职称评审,建立岗位晋升通道:上海设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直通车”“绿色通道”“职业贯通立交桥”“举荐制” 等特殊评价机制,为特殊人才设立特殊评价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上海将健康科普纳入职称评价体系,在职称制度改革中,在全国率先把健康科普纳入医疗、药学、护理、技术等卫生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

三、政策影响与展望

(一)积极影响

卫生职称晋升政策的调整给医务人员带来了诸多积极影响。首先,降低晋升难度让更多医务人员看到了职业发展的希望。以辽宁为例,任职资历时间可 “分段” 计算,使得多年通过了中级考试但一直未聘主治的医务人员有了更早参加副高考试评审的机会。这一政策调整打破了传统以岗位任职时间为标准的硬性要求,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也让他们在不同阶段的努力都能得到合理认可。
政策调整还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各地政策中对基层服务经历的重视以及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倾斜政策,让医务人员感受到了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例如,北京对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 30 年且中级职称取得满 10 年的医务人员给予高级职称评定的特殊政策,鼓励更多医务人员投身基层医疗服务。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享受优先推荐申报、优先评审等政策,激发了他们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担当和奉献精神。
此外,破除 “四唯” 倾向的政策调整让医务人员能够更加专注于本职工作。不再单纯以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而是注重医德医风、临床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使得医务人员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真正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职。

(二)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卫生职称晋升政策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以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一方面,政策将继续深化破除 “四唯” 倾向,建立更加多元化的评价体系。除了临床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等传统指标外,可能会进一步纳入健康科普、患者满意度等新的评价维度。例如,上海将健康科普纳入职称评价体系,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能力和价值的途径。
另一方面,政策将更加注重公平性。在对基层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给予政策倾斜的同时,要确保评价标准的统一和公正,避免出现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同时,加强对职称评审过程的监管,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此外,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称晋升政策也将不断调整和完善。例如,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可能会对医务人员的技能要求产生新的变化,职称晋升政策也需要及时跟进,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总之,卫生职称晋升政策的调整是医疗行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我们期待政策能够不断完善,更加公平公正地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