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5年1月起实施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

2024-10-23 17:06:47

自2025年1月起,确实将实施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这一制度变革主要由浙江省卫健委发布,并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下是关于该制度变革的详细解读: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根据新形势,制定完善了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旨在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变革内容

1.学历与资历要求

· 晋升正高或副高均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聘相应职务满5年。

· 取消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限制和博士学位优待。

2.评审标准调整

· 取消破格申报条件,如论文、科研项目、学术职务和市级以上称号等,这些成果可作为可选项归入“业绩成果代表作”中。

· 取消外语要求。

· 高级职称晋升仍是考评结合,需通过考试。

3.医德医风与科研诚信

· 将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

·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4.分层管理与分类评价

· 针对不同专业领域(如医疗、护理、药学等)制定更为细化和具体的专业评价标准。

· 省级三甲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重点考察医学科研创新能力;市级医疗机构侧重临床工作,同时考虑科研贡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做科研论文硬性要求。

5.代表作制度

· 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建立全省卫生人员职称申报代表作案例库,实行职称申报代表作公开公示制。

· 代表作可包括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病案分析资料等多种形式。

6.进修与基层服务经历

· 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需具备进修学习经历,省市级单位医师须到省内外机构进修学习累计3个月,县级单位医师须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累计6个月,县以下单位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累计3个月。

· 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还需具备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其中6个月需定点连续完成,其余6个月可通过多种形式累计。

7.考试与评审方式

· 医、药、护、技初中级职称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全部实行以考代评。

· 高级职称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由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三、实施与过渡

· 新制度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设置不超过1年的过渡期。

· 原有规定与新通知不一致的,以新通知为准。

四、其他改革措施

· 建立浙江省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实现与多个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客观评价临床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 适应县域医共体不同成员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需求,分类设置岗位、分类开展评价。

· 落实自主评聘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服务等。

综上所述,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大变革,旨在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贡献,为浙江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