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革:2024年卫生职称评审标准全面更新!

2024-09-06 13:52:30

2024年,卫生职称评审条件的重大改革已经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升医疗行业整体水平,并特别关注对特定人员的政策调整和优惠。

改革的目的和原因

(一)促进人才发展:改革旨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鼓励他们钻研医术、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健康中国战略。

(二)破除“四唯”倾向:改革着力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的评价倾向,不再将论文篇数、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或直接依据,以减少对这些指标的过度依赖。

(三)注重实践能力:改革强调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通过量化评价如门诊工作时间、治疗效果、手术数量等指标,更准确地反映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四)优化评审机制:改革提出完善职称评价方式,如中、初级职称继续实行以考代评,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则可采取评审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五)鼓励基层服务:改革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并为长期在基层服务的人员提供职称评审的优惠政策。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改革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等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七)下放评审权限:部分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以确保评审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要。

(八)加强全过程监督:改革强调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改革方面  

(一)特殊岗位人员优惠:对全科医生、援藏援疆援青及援外医疗队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以及乡村振兴人才等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以享受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的优惠措施。他们只需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即可。

(二)工作量指标:申报者必须在任现职期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这一指标将从聘任现职时间开始计算,服务基层和外出进修期间所完成的工作量也可累计计算。

(三)科普文章和专著主编作为评审条件:在陕西省的新政策中,首次将科普文章和专著主编作为高级职称的评审必要条件,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医护人员提交在省级及以上科普期刊上发表的五篇科普文章。

(四)基层医护人员政策倾斜:对于扎根农村的全科医生,在职称评审中将不再要求科研论文,而是允许使用业绩总结、病案分析等替代。

(五)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激励: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凭借在抗击疫情中的出色表现,能够提前申报更高级别的职称。

(六)职称评审程序优化:新规明确了信息公布、个人申报以及逐级审核推荐的时间节点,提高了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七)多地区发布评审工作安排:广西、江西、江苏、湖南、上海、辽宁等地区已经发布了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明确了评审时间安排、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等重要事项。

常见问题

(一)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评审论文及相关证件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评审结果,因此必须认真准备。

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

业务述职的重点是尽可能地叙述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充分展现自己任现职以来在业务技术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论文是评审的重要部分,应选择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代表作,注意论文的结构完整性和质量。

(二)评审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安排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个人网上申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卫生健康部门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等环节。

例如,江苏省的个人申报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28日,而上海市的职称申报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评审条件:

申报参评正高职称的人员,通常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系列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并被聘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

申报参评副高职称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如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并在取得中级职称后工作一定年限。

(四)论文要求:

申报者应选择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

论文应具有较高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尤其是申报正高职称者,提交的论文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深度或创新点。

(五)答辩准备:

答辩是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申报者需要准备PPT汇报,介绍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简历以及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

汇报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成果代表作等。

(六)优惠政策:

对于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部分地区提供优惠政策,如提前申报、绿色通道、突出抗疫表现等。

支持医疗专业人员在符合条件时参与职称评审,强调改革对于提升医疗行业整体标准的必要性。